祔祭:時未到暫附於其下-台北殯葬用品詢問/板橋區殯葬用品詢問

文獻內提到袝祭,多講述卒哭完成後的明日即舉行之,新亡的緣故,必須暫附於祖廟才能享用祭祀之物,以下,將由小寶編來替各位粗淺地說明~
〈祔祭:時未到暫附於其下〉
(一)《說文解字》:「祔,後死者合食於先祖。」
(二)《儀禮·士虞禮》:「死三日而殯,三月而葬,遂卒哭。將旦而祔,則薦……明日,以班其祔。」
(三) 鄭玄注:「班,次也。祔,卒哭之明日,祭名。祔猶屬也。祭昭穆之次而屬之。」
(四)《通典·禮四十七‧祔祭》:「周制,卒哭而祔。士喪,既卒哭之明日,沐浴,櫛,搔翦,彌自飾也。用專膚為折俎,取諸脰膉。」
「祔」字義為「奉新死者的神主入廟,與先祖合祭」,卒哭的次日便舉行祔祭,當日夕陽西下之前舉行薦祭,由於新亡並未擁有屬於自己的位置,因此暫安頓於祖廟內以享同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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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祔祭:時未到暫附於其下〉
(一)《說文解字》:「祔,後死者合食於先祖。」
(二)《儀禮·士虞禮》:「死三日而殯,三月而葬,遂卒哭。將旦而祔,則薦……明日,以班其祔。」
(三) 鄭玄注:「班,次也。祔,卒哭之明日,祭名。祔猶屬也。祭昭穆之次而屬之。」
(四)《通典·禮四十七‧祔祭》:「周制,卒哭而祔。士喪,既卒哭之明日,沐浴,櫛,搔翦,彌自飾也。用專膚為折俎,取諸脰膉。」
「祔」字義為「奉新死者的神主入廟,與先祖合祭」,卒哭的次日便舉行祔祭,當日夕陽西下之前舉行薦祭,由於新亡並未擁有屬於自己的位置,因此暫安頓於祖廟內以享同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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